由電子前沿基金會 (EFF) 編寫。最後更新時間:2020 年 3 月 27 日。
Tor 中繼業者請注意:在這個訴訟時代,任何提供路由服務的人都可能面臨傳輸內容的版權投訴。
幸運的是,著作權法應為您和您的上游供應商提供許多保護。
如果您的網路主機向您轉發版權投訴,您可以使用此範本撰寫回复,但您需要根據您的情況進行自訂。
也請確認以下陳述對您而言皆為真實。
(Tor Project 濫用模板集提供如何回應各類濫用抱怨的參考。)
在回覆你的 ISP 之前,你可能會想先諮詢在你所在地有執業資格的律師。
此範本信件僅供資訊參考,不構成法律建議。
當你或你的 ISP 收到版權通知時,是否以及如何回應,取決於你具體情況的事實。
此模板旨在作為起點,但您應該根據自己的情況進行調整。
此外,您須遵守 ISP 的服務條款。
如果您不願意包含如此多的法律解釋,請隨時邀請 ISP 聯繫 EFF 進行更全面的討論。
此外,如果您從 EFF 網站或 tor-dmca-response 以外的任何地方收到此文檔,則該文檔可能已過時。
請點擊連結取得最新版本。
[ISP]:
感謝您轉發從 [版權請求人] 收到的關於 [內容] 的通知。 我向您保證,我沒有代管侵權材料,此外,數位千禧版權法 (“DMCA”) 的安全港原則可以保護您免受此投訴的責任。 該項通知可能是對法律和所運行某些軟體的誤解。
如您所知,當 ISP 滿足某些要求時,DMCA 為服務提供商設立了四個“安全港”,保護他們免於為其用戶的行為承擔版權責任。 (17 U.S.C. 512)
DMCA 的要求因 ISP 的角色而異。 您可能熟悉 DMCA 第 512(c) 條的“通知和刪除”條款; 但是 ISP 只是管道時,並不適用此條款。
相反地,DMCA 第 512(a) 條的 conduit 安全港有不同且負擔較低的適用條件,這點已由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 RIAA v. Verizon 案中認定(見 https://scholar.google.com/scholar_case?case=15815830240179540527) 並由第八巡迴上訴法院在 RIAA v. Charter 案中確認(見 https://scholar.google.com/scholar_case?case=11547531128234336420).
根據 DMCA 512(a),如果您的政策規定在適當情況下終止重複侵權的提供商系統帳戶持有人與其訂戶,則您通常不會因版權侵權索賠而受到損害 ”
如果您有並實施此類政策,並且您在其他方面符合安全港的資格,您應該不會擔心版權損害。
您收到的版權聲明可能是由我執行的名為Tor的程序觸發的。Tor是網路軟體,可協助使用者加強線上隱私權、安全性和安全性。
它不承載任何內容。 相反,它是網際網路中節點網路的一部分,這些節點只是在將封包發送到目的地之前相互傳遞封包,一如其它的網際網路中介。
差別在於 Tor 會將連線隧道化,使任一躍點都無法同時得知封包的來源與目的地,保護使用者免於惡意竊聽網路流量。
結果是,與大多數其他 Internet 流量不同,接收者收到的最終 IP 位址不是傳送者的 IP 位址。
Tor 保護用戶免受騷擾、垃圾郵件和身份盜用等危害。 最初的開發包括佈署公共使用 Tor 網路,是由 ONR 和 DARPA 資助的美國海軍研究實驗室專案。 (有關 Tor 的更多資訊,請參閱 https://decvnxytmk.oedi.net/。)
我希望,作為一個致力於保護客戶隱私的組織,您會同意這是一項有價值的技術。
雖然我運行的 Tor 節點可能看起來是涉嫌侵犯版權的材料的來源,但我並不託管該材料。
我沒有挑選哪些材料可通過我所運行的 Tor 節點,而我也沒有可行的方法來識別此類材料的來源或阻止其傳輸。
我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鼓勵或促進使用 Tor 網路進行版權侵權。
基於這些原因,我不是通過我運行 Tor 節點內容版權的侵權者,也沒有直接或共同替代理論之責任。
因此,你應可在無需進一步行動的情況下,持續受到 DMCA 512(a) 安全港條款保護。
感謝您在這個問題上與我合作。 作為忠實的訂戶,感謝您通知我此問題,並希望 DMCA 512 條款能消除您所擔心的問題。
如果沒有,請與我聯絡有任何其他問題。
敬上,
您的客戶,[User]